强化监督效能 保障工作大局
县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明确指出“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这是上级纪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对开展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作为县纪委监委的派驻机构,应当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职于行,牢牢把握住监督基本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用高质量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念好“紧”字诀,强化节假日关键节点监督。要努力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体系,堵塞日常监督空缺。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要始终要求被监督单位所有同志,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让党的纪律和规矩在8小时内外都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形成“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全覆盖的监督,彻底消除监督的隐形地带。从日常事、具体事抓起,把对监督覆盖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纳入各监督单位党委(组)经常性的工作中,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踪到哪里。不定期监督检查被监督单位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特别是紧紧瞄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针对“节日腐败”和“八小时以外”,采取平时监督和节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节前电话警示提醒、微信群告知、会议强调、节中电话视频检查、实地监督检查、节后核实问责等多种手段,向被监督单位咬耳朵、扯袖子,安民告示。对发现的违纪违规人员严肃问责,以关键节点的寸土必争、寸土不让,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海晏河清。
二是念好“严”字诀,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2020年我组共处置问题线索16件,函询5人,提醒谈话4人,谈话+函询1人,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今年我组要在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领会指示精神的深刻内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继续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从严时刻在路上的姿态和韧劲,坚持挺纪在前,从每一个细节抓起,从每一件小事严起,突出问题导向,紧盯责任人,紧盯违纪事,从严监督执纪问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的,及时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程序,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严肃予以查处,通过查办案件,强化震慑,推动作风建设。继续严格执行上级纪委的安排部署,抓好对监督单位落实县委、政府重点工作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发挥震慑作用,进一步推动被监督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念好“实”字诀,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督。2020年我组参加派驻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情况分别为:县委政法委4次、县公安局15次、县法院4次、县检察院5次、县交警队2次、县司法局4次。今年将继续坚持挺纪在前,把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一是主动靠前,介入被监管单位“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执行、反馈的全过程,以严和实的作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确保监督取得实效。二是在用好用准第一种形态上下工夫,关口前移,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使批评教育,提醒谈话成为常态。坚持群众反映的必谈,发现苗头问题的必谈,提拔调整者必谈,落实“一岗双责”不力者必谈,进一步做实纪检监察工作,做到真管真严,实管实严。监督工作重点上,要牢牢坚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政治机关定位,提升“四个意识”,聚焦“两个维护”,紧盯“四个关键”,精准把握各监督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各单位科所队室的职责任务和业务工作特点,重点围绕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依法履职、廉洁从政情况和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年我组将继续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立足被监督单位工作实际,靠前履责,主动担当,强化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情况的监督,全力念好“三字诀”,确保监督实效,全力保障我县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