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领导在助残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稿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残联发言稿范文】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国残联“六代会”致辞中明确提出残疾人事业已经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新起点,意味着新征程。当前,我们正奋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中。我们要顺势而上,紧紧依靠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大驱动力,以更坚定的政治追求、更有为的责任担当、更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动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推动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任务繁重,挑战巨大。经过多年的努力,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巨大成绩,同时残疾人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残疾人事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还没有根本改变,1230万农村残疾人尚未脱贫,260万城镇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残疾人托底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还亟待完善,城乡与区域残疾人事业发展还不平衡,残联系统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我们要凝神聚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完善我国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大局,把残疾人工作融入大局。带领残疾人把实现自身的梦想,自觉地融入实现中国梦的奋斗实践之中。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更加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促进残疾人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帮助残疾人实现人生梦想的同时共同推动中华民族美好梦想的早日实现。
我们要牢记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牢记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地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历史责任,牢固树立残疾人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支重要力量的残疾人观,努力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团结带领残疾人继续开创新局面。
我们要主动作为,在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方面迈出更加扎实的步伐。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导向,瞄准让广大残疾人“不愁吃、不愁穿、有房住”等最基本问题,抓住贫困残疾人这个弱中之弱的群体和占总数70%的农村残疾人,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就业创业增收、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争取落实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
我们要勇于担当,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不断焕发残联组织的活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改革开放中生、改革开放中发展、改革开放中壮大;中国残疾人工作者,始终支持改革开放、参与改革开放,当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系统全面的部署,我们要更主动地投身改革实践,努力在新的征程中永葆残联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我们要依法履职,不断提升残联组织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牢记党中央明确提出的残疾人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重要指示,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努力在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壮大残疾人事业、提高残联履职能力等方面取得新进步。
【残联发言稿范文】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残疾人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全力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精心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努力为促进广大残疾人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作出新的贡献、带来更多的福祉。
(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扎实落实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政策措施。
把保障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国家普惠政策的落实,促进普惠政策基础上特惠措施的落地。加大残疾人基本救助力度,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促进优先解决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问题。重点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全国性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落实更多的保障措施。
积极推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好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等重点项目,搞好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不断扩大人群覆盖面、服务覆盖面。深入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扩大残疾儿童入学率,有效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推动落实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稳步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
依法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快搭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网络服务平台,努力让更多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残疾人通过就业创业实现增收。将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贫困监测体系和减贫考核范围,落实重点扶持项目,继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加快农村残疾人脱贫步伐。
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项目目录和试点范围,制定完善服务标准、运作程序、监管规范和评价机制,适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努力放大政府投入的带动效应,汇聚更多社会助残资源,促进更多的残疾人共享基本公共服务。
进一步激发专门协会发展活力,提高履职能力,完善法人治理模式。引导助残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不断壮大社会助残力量。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组织,深入推进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更加重视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作用,积极支持中国狮子联会有效开展工作。
各地残联要推动本地加紧制定出台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出台更多的保障与扶持措施。充分发挥残联作为政府残工委办公室作用,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落实督导措施上下功夫,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努力健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服务机制和沟通渠道,不断提高依法代表服务残疾人的履职能力。
更主动地参与国家和地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制定与论证工作,推进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融入立法和专门立法,在融入立法中注重平等保护,在专门立法中突出制度保障。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落实力度,推动出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力争在建立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全国性制度安排上取得新突破。
精心配合组织好以“建立健全残疾人专项补贴制度”为主题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带动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协商沟通机制、利益表达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相关机制和渠道建设,力争取得新进展。
加紧建立残疾人事业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职律师服务等制度。筹建全国统一的残疾人维权服务网上平台,尽快开通全国统一的残疾人服务热线,为残疾人依法维权提供 ……此处隐藏8509个字……关统计数据与助残社会组织实现资源共享。同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了解掌握助残社会组织基础数据、基本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困难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基础信息保障。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尤其要着力突出助残社会组织在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优秀典型。要着重围绕助残社会组织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理论研讨、经验交流,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对助残社会组织及相关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表彰奖励活动。
(二)发挥专门协会示范引领作用,探索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中国残联领导历来关心、重视专门协会。邓朴方名誉主席对专门协会怀有深厚的感情,一直以来倾心关注、亲切关怀专门协会从诞生、发展到社团登记的各个阶段,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战略决策,要求各专门协会成为本类别残疾人的“利益代言人、服务组织者、权利维护者”。张海迪主席多次出席专门协会活动,听取协会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作出指示。鲁勇理事长要求专门协会处理好“三个关系”(处理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处理好搭建桥梁与直接服务的关系、处理好抓服务与办实体的关系),研究好“四项专题”(搭建桥梁、规范运作、贴近需求、重在服务),做好“五件工作”(抓典型带动、抓人才培养、抓依法维权、抓工作指导、抓残疾预防)。这些都是今后做好专门协会工作、推动专门协会与助残社会组织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各级残联要重视、支持专门协会工作,指导各专门协会充分发挥主体优势、密切联系残疾人优势和社团法人优势,融入残疾人事业大局,找准定位、探索创新,努力发展壮大,成为本类别残疾人服务领域的领头羊,为助残社会组织提供积极示范。要进一步探索法人治理模式,加快建立现代社会法人治理结构,配合残联加强与助残社会组织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为残疾人提供社会市场化、专业类别化、精细精准化、量体裁衣式的服务。要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积极提出建议,探索合作方式,积累互助经验,成为残联与助残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三)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升工作水平服务能力。
各级残联要帮助助残社会组织认清自身性质和定位,督促助残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加大对助残社会组织人才培育、人才引进、智力支持和落实人才待遇的扶持力度,注重各类人才尤其是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社会活动人才的培养,推动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服务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的员工队伍。要规范内部人事、财务、档案等制度建设,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和自我服务能力。严格遵循民政部门评估标准和年审制度,确保评估达标、年审合格。
积极倡导建立助残社会组织服务标准、行为准则和行业自律规则,建立组织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法律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内部公开透明、外部多方监管的良好运行机制。要推进助残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廉洁自律建设和诚信建设,提升助残社会组织公信力。人无信不立,社会组织如果不加强诚信建设,必将被服务对象抛弃,必将被社会发展淘汰。国务院2014年6月份颁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将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增强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提供贴心服务,才能赢得广大残疾人及亲友的信任与依赖,才能在社会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逐步发展壮大。各级各类助残社会组织要围绕建立现代社会法人治理结构,将诚信建设纳入章程,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确保重大活动、财务收支等情况公开透明;有效履行服务承诺,尽职尽责、全心全力做好满足残疾人需求的有效服务,切实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要密切与残联和专门协会的联系,切实了解残疾人诉求与愿望,真正接地气、知实情,不负社会组织的职能和残疾人的期盼。
要重点引导助残社会组织通过合法的渠道和方式,积极参政议政,合理表达需求,立足本职结合实情,参与相关政府决策和残疾人事务,探索建立现代社会法人治理结构,积极融入公共服务体系,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由于现在残联组织掌握的资源还是相对有限,开展助残社会组织工作的基础相对薄弱,但是我们的决心、情感和姿态都是积极的、努力的、正面的,希望我们双方能够相互理解、形成共识、求同存异、探索合作共赢之道。
说到这里,还有一点希望各级残联特别关注。各级残联在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时,也要有政治敏锐性。当前,境外势力插手人民内部矛盾,极力把人民内部矛盾引向对抗性矛盾,把群众的利益诉求转变为政治问题,我们必须严加防范。各级残联要了解掌握国际国内发展大势,特别是对别有用心的外部势力有所了解,不能对残疾人事业领域内发生的一些情况茫然不知。不能扮演事后诸葛亮和临场救火队员的角色,还应该对事态的发展有预期预案,意识前置、关口前移,预防为先,凡事一切从源头做起。要完善预警和应急应对机制,对一些容易引发争议和矛盾的问题时有预判,赢得主动性。具体来说,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所有的扶持措施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二是要加快建立针对助残社会组织的舆情应急应对机制,及时了解掌握舆情动态,妥善处理复杂问题。
对《关于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征求意见
中国残联与民政部将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两部门的职责内对助残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管、规范发展和发挥业务指导作用等提出一些有力的、有创新性的举措。比如符合条件的助残社会组织在成立时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适当降低在县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各类助残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探索整合利用各级民政、残联系统现有综合服务设施或服务场地,积极打造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等财政性资金对助残社会组织的扶持机制,逐步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对助残社会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助残社会组织专家人才库和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为开展助残社会组织工作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该指导意见将在向各级民政、残联及助残社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后出台,本次会议也是一次重要的征求意见过程。希望各级残联认真研讨该指导意见,切实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同志们,伴随残疾人事业发展应运而生的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广阔、发展愿景美好。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助残社会组织已经迎来战略机遇期、快速成长期和可持续发展期。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残联组织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还需要进一步自我完善和提高,助残社会组织的健康规范发展还需要政府、残联、社会组织自身不断地努力。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精神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提出了目标。希望各级残联认真贯彻中央精神,落实中国残联部署,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残联开展助残社会组织工作的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合力,促进残疾人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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