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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述职述廉报告_ 篇一自2013年5月任湘江乡党委书记以来,在湘江乡工作已经有三个年头了,
述职述廉报告5篇。湘江乡离县城100公里,道路崎岖,车程两个半小时,是个缺项目,缺资金,没有任何收入,工作经费运转困难的乡镇。当年去湘江工作时,我的女儿只有四岁,我克服了重重困难,完成了从“小女子”到“女汉子”的蜕变。
这三年来,我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生活中低调谦虚、团结同事,带领乡里一班人开创了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的新局面。在湘江乡工作的三年里,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完成了乡里干部职工宿舍建设、乡便民服务中心、会议室的建设,改善了乡里的办公条件;乡里的综合绩效考核连续三年(2013、2014、2015)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本人也被县委授予“三等功”称号;2015年还被县里评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责、守廉、弘德等方面情况: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任现职以来,我与乡党委班子成员一道,系责于心、履责于民,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负责人”。一是主动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乡党委会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4次以上,并对班子成员反腐倡廉建设责任进行了分解、督察,各位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均能较好地履行“一岗双责”。 同各村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村、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了上班、考勤、车辆、接待、财务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二是主动落实。作为湘江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了敢抓敢管;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均一管到底,督促解决。坚持廉政谈话制度,每年我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不少于3次,提醒督促他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连续三年,我本人就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湘江乡反腐倡廉工作等内容上了廉政教育党课。带头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个人、班子履责情况。三是主动协调。主动协调解决乡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和疑难问题,对涉及全乡的反腐倡廉工作,亲自抓好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支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2013年至今,派出领导干部5人次到县纪委跟班学习、协助办案。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村活动,在办公楼的醒目处张贴廉政警示录,建设了机关廉政文化走廊等。四是主动督办。帮助乡纪委办案同志排除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2013年至今,乡纪委办理案件7起,其中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1人,开除党籍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 1人,政纪记过1人。主持乡党委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本单位及个人问题的整改落实。五是主动执行制度。我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县的规定在湘江乡的贯彻落实并带头执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整个班子风清气顺,团结共事创业氛围浓厚;我认真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物资采购等工作均由副职分管。
(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乡党委书记,我始终坚持讲规矩、守纪律,牢固树立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一是组织学习到位。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开展好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正在进行中的“ ”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落实决策部署到位。始终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积极落实县委“打造瑶族生态旅游胜地”决策部署,乡党委抢抓湖南卫视《新春走基层》直播香草源机遇,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目前香草源、婆婆源瀑布、龙虎大峡谷等景区建设初步完成,竹瓦漂流和桐冲口千年瑶寨建设正在紧密推进中,湘江已成为全县初具规模的旅游目的地。三是遵纪守规到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从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从不干诋毁党和组织的事。凡湘江的工作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都及时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策,从不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从不搞“一言堂”和“团团伙伙”,坚决维护班子团结和谐。
(三)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任职以来我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确行使权力,坚持依法办事,自觉做到不见利忘义,不见利忘纪。任现职来,本人从未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从未收受过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未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等经商办企业,从未操办过一场宴请,选拔任用干部也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职责范围内推荐干部。
(四)公务消费方面情况。我个人没有配备专门的公务用车。乡里的公车两台(一台是2010年买的越野车,行使里程已达28万公里;一台是2014年购买的皮卡车,行使里程达10万公里),都是按照上级的要求审批后购买的,没有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本人没有公车私用,没有驾公车;从来没有用公款出国出境;现有办公用房一间18平方米,没有超标准配备和装修,只有电脑等日常办公用品。
(五)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各项重大事项均如实进行了报告。县城有一套商品房,于2008年按揭贷款购买,当时的购买价格16.8万,位于盛世康城小区B栋407,120平方米;本人没有出国(境)护照;女儿唐果今年8岁,在县城上小学。本人工资为2406元/月,津补贴1870元/月,奖金由县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而定,无其他劳务收入。未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本人未投资公司、企业。
(六)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情况。作为组织培养出来的少数民族女干部,我格外注重自己道德修养的提升。一是用心工作树立弘扬敢于担当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来能够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和密切联系群众,在困难和问题面前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破解难题。坚持按法律、按制度、按程序办事,注重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不搞脱离群众、不搞形象工程。二是用心生活树立弘扬积极向上的社会公德。注重诚实守信、实事求是、表里如一,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人从没有酗酒失态、滋事扰民、见利忘义和奢侈浪费等行为。三是用心家庭树立弘扬幸福和睦的家庭美德。弘扬传统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孩子,无生活 ,从不赌钱打牌,业余生活习惯和情趣健康、向上,注重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良好修养和谨慎交友。 ……此处隐藏7999个字……教育专题片,教育班子成员要带头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要起表率作用。
5、遵章守纪,廉洁从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整治“四风”问题,自觉抵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休闲活动,自觉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不借职务升迁、逢年过节、生日等名义借机敛财、收受红包礼金。带头廉洁从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五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教育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1、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本人时刻坚定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对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决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在任何场合,决不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决不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底线、心存敬畏、谨言慎行、保持定力,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追求,一种常态。
2、严要求讲政治守纪律。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严格按规矩办事,不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组织忠诚老实并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努力维护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
3、强学习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注重学习和掌握经济、法律、社会管理方面的知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夯实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
1、健全制度,一岗双责,形成党风廉政长效机制。
任现职以来,本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研究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不分管人事、财务、项目,不插手工程招投标等制度,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两报告一评”议制度。任职来,未发生违反财务、人事纪律的事项。作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我经常督促班子成员负责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严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形成人人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2、选人用人,突出实绩,重用群众公认的好干部。
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任用干部,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职工人事任免均通过民主集中讨论通过,无违反干部工作纪律和借选拔任用之机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认真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为“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搭建平台,并强调把好推荐关、考察关、纪检组审核关、党组研究关和公示关,确保把“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派在适合的岗位上,确保不出现用人失察、误用的情况,有效避免在用人机制上的不正之风。
3、践行承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纪律。
任现职以来,在财务开支上,严格执行财政纪律,不乱开口子,我与分管财务领导共同把关。今年已改造完成的社区矫正中心,新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公园等工程项目,局党组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程序实施,不存在亲友参与的现象。几年来,本人按照《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没有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等活动;没有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没有操办婚丧等各种喜庆事宜;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情况。
四、公务消费方面的情况
近年来,本人能认真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遵守上级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各项制度,正常的职务消费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没有扩大职务消费的范围和标准。没有配备专门的公务用车,只有执行公务时才使用公车;本人办公用房没有超标准,面积16平米;任现职以来没有因公出国(境)。
五、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
本人与配偶于2010年在县城锦绣江华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面积约137平方米,每平米1800元,购买价格25万元。本人没有因私出国(境),无因私出国(境)证件;配偶陈水英在沱江镇人民政府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女儿朱雲文在长沙大学读书;我对家属子女管理甚严,他们均未在我分管领域从事谋利活动,均未利用我的名义和打着我的牌子办私事、开“后门”、走“捷径”,更没有做违法违纪、以权谋私的事,
资料共享平台《述职述廉报告5篇》()。本人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等收入每月4000元,夫妻两人年收入10万元左右,除生活开支以外,略有节余。2014年购买上海大众私家车一台,价格为18万。无讲学、写作、书画等劳务所得;本人和配偶及女儿没有进行任何投资。
六、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情况
一是讲职业道德。本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深入基层、嘘寒问暖,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遵纪守法,言行一致,实事求是。在工作中严格按法律、按制度、按程序办事,不墨守成规,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教育干部职工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不要脱离群众搞形象工程。
二是讲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三是讲家庭美德。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尊老爱幼,诚恳厚道,与同事、朋友及街坊邻居友好相处,知书达理;教育子女诚实做人,踏实做事。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需进一步加强,个人廉政勤政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创新意识缺乏。破解难题的方法不多,手段不够,在思路、措施上与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
三是个性修养不完善。我是个急性子、直脾气的人,一贯比较严肃,导致工作考虑不太细致,遇到难解决的问题时就比较烦躁,往往面色难看,批评人过于严厉,使人难以接受,影响工作情绪。
四是工作缺乏激情。在工作中有时会产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心态,导致实际工作中就有了完成任务、不求上进的表现,就有了应付差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些表现。
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学习不够,缺乏主动性、系统性;深入基层不够,调查研究不扎实等。今后,本人要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理论素养,不断积累知识,拓宽知识面,持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县、建设平安江华、法治江华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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