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局党组:
我所于本月3日接到局下发<关于开展2014-2014年全县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后,立即对2014-2014年全乡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情况进
行清查,并认真梳理了辖区内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情况,如实填写了近三年来农民建房和其他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报批,收费和用地面积,现根据文件精
神对照本辖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现状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农村村民建房选址不规范,千百年来形成的朝向,风水等因素,至使所建房屋不能规范统一,整齐划一,影响整体布局。
2,农村村民建房超面积时有发生,由于农村风俗所致,普遍超面积修建。
3,农村村民建房未批先建还未杜绝,往往是先看好日子,就动工修建。国土所力量薄弱,对违法用地也是我来他停,你走他修,玩猫和老鼠的游戏。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规范选址。使所建房屋规范统一,整齐划一,呈现一个亮丽的新农村。改变千百年来形成的农村风俗习惯。
2,加大动态巡查,坚持四到现场,杜绝村民建房超标,超面积的现象。
(三)建议
1,每村规划一片土地,集中连片修建。
2、杜绝村民建房随意性的现象。
第二篇:关于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建设用地
违法违规情况的调研报告
结合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情况,执法监察支队对全市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我市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在新增建设用地中仍占一定的比重。
一、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现状
我市近年来持续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力度,各类土地违法总量大幅下降,土地管理秩序呈现持续向好态势。但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在新增建设用地中仍占一定的比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未报即用是土地违法的主要形式。在我市新发生的宗违法用地中,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面积比例达到 %。
2、农村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违法用地占一定比例。全市宗违法用地中,农村交通道路基础设施违法用地 宗,面积亩(耕地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 %。另外,还有一部分在前时相之前发生,监测时段内未继续建设的道路项目占有较大比重。两者相加,占违法用地总面积的 %以上。
3、工业项目违法用地仍然时有发生。近来年,我市各级政府主导的项目违法明显减少,但“零星”工业项目违法用地仍然存在。全市共宗工业用地违法,面积亩(耕地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 %。
4、拆迁安置及村民建房违法用地仍然存在。全市这类违法用地 宗,面积亩(其中耕地 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 %。
5、其它违法用地。科教等其它违法用地 宗,面积 亩(其中耕地 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 %。
二、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的原因
1、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留有死角。特别在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政策和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不够,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只注重“应急”不注重长效。少数地方政府和集体组织没有树立真正的科学发展观,依然存在“以地生财”和“以地招商”的思想,以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由,采取出租集体土地的方式招商引资,盲目引进企业或业主,擅自表态或默认企业违规用地。一些单位和个人国策意识淡薄,受利益驱使而违法占地。
2、违法用地行为受利益驱动,有着强大的经济动因。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价值不断升高,农民的土地
一旦被征收,依照法律规定只能一次性领取征地补偿费。而“以租代征”出租土地,甚至比自己搞种养业的收益要好,还保持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取消农业税后,一些村民不珍惜土地,自愿或支持出租自家承包地用于他人非农业生产,以换取低廉的土地租金和眼前的经济效益。
3、政府有限的财力不愿预先支付土地补偿和报批费用,而是由用地单位来承担,这就造成土地尚未征转、不具备出让条件,用地单位已经支付了大笔费用。就批次用地而言,每年计划指标下达有一个过程,拿到指标后,分配项目、组卷上报、挂牌上市、供地,周期较长,而一般工业用地和市场商机密切相关,很难承受漫长的等待过程。
4、计划紧缺、资金不足以及城乡土地增减持钩计划下达较迟等原因,也造成部份项目没有及时办理农手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手续,形成违法用地事实。
5、占补平衡难以落实,导致用地无法报批。我市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补充耕地压力也大。法律虽然规定建设单位负责占补平衡,但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在具体实施。由于补充耕地方案难以落实,导致用地报件组织困难。
三、违法违规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国策意识。一是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确保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养成切实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管地、节约集约用地等意识。切实转变少数领导干部中存在
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着项目转”、“先上车后补票”的错误观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二是把用地单位和个人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切实把土地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并有针对性地向用地单位进行普法教育,把违法用地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三是做好国土系统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国土资源系统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2、坚持预防和严查相结合,全面落实巡查责任制。要建立健全从市(区)、乡镇到村组土地管理信息员的全员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分片监管、包干负责、责任到人”的监管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现违法用地现象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和土地监管全覆盖的目标,将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快速处理的快速防控执法监察举措,尤其要针对巡查中发现和报告移送的突发性土地案件,做到快速处臵。与此同时,加大查处违法用地的力度,要把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作为切实解决当前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的突破口来抓,把群众反映强烈、违法用地比较集中的镇、村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要因地制宜采取交叉执法和跨地区执法的方式,不断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不法单位和个人的违法成本。
3、强化部门协作与配合,遏制违法用地。查处违法用土工作难度大,仅靠国土资源一个部门是难以完成的,相关
部门必须联合执法、协同查处、密切配合,形成查处违法用地的合力。既要发挥土地管理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也要发挥建设、纪检监察、法院、公安、司法以及工商、税务、银行、电力、供水等机关部门的职能作 ……此处隐藏4744个字……觉行为,“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
(二)强化执法,规范管理
一是强化审批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4〕71号)的有关规定,严格界定和控制乡镇企业、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用地的范围和规模,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凡乡镇企业、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使用集体土地的,必须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和立项审批手续,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查通过,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要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使用国有土地,(本站 推荐WWw.)禁止以兴办“乡镇企业”、“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或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凡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需由本人向本村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经镇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镇、村集体,申请统一为本镇村居民建住宅的,也必须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所建房屋只允许出售给本镇、本村符合建房条件的居民。农村村民购买本村住宅,必须符合建房条件,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房屋。
凡属农村畜禽养殖用地的,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畜牡兽医局下发的《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用地管理的意见》(鲁国土资发(2014)61号)的要求,在不占用基本农田、且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条件下,对农村畜禽养殖用地实行备案管理,对占用基本农田、改变农用地性质的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法查处。
二是强化预防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市、县(区)、镇、村四级巡查网络,普及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案件发现预防机制,增强市(区)、镇、村基层执法监察网络的效能,实行专人分片包干责任制,突出重点区域,明确划分区域,确定巡查周期,加大巡查力度,对土地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努力将土地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执法管理。针对目前农村集体土地乱占滥建和非法交易等行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制止和查处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到位。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推动国土、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查处、处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不断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及处理力度,有效制止各类违法行为。
(三)多措并举,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一是合理规划。目前,我市农村人口约为162.1万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比国家标准超出了75平方米,以此推算,我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可达12157.5公顷。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合理编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挖潜利用规划,在确保全市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潜力,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有机结合,合理规划调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布局,优化用地结构,降低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居住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村庄合并、集中兴建多层民居,将党的城乡统筹政策惠及到大多数农民,落到实处。首先,全面摸底,科学规划。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农村住房建设规划。要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统筹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资源,整合优化农村住宅的布局。第二,结合实际,分类实施。按照我省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逐步采取撤村并居型、小城镇集聚型、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型、村庄整治改造型、逐步撤并型及整村迁建型等方式,引导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地区先行启动农村住房建设。对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庄,按照农村新型社区的标准,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并可通过宅基地换住房、换社保的方式,将拟撤并村庄的农户吸引进来。鼓励经济强村兼并周边弱村,鼓励大企业整建制兼并改造村庄,通过集中建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拓展发展空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土地闲置、浪费及低效利用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挖潜改造、调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第三,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对在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多层农村住宅,应严格控制户型和面积,可参照经济适用房的户型和面积,坚决制止建设大户型和豪华型公寓;同时,还应严格控制供应条件和范围,仅限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拆迁农民,严禁对外出售,谋取不合法利益。对新农村建设节约的土地,通过整理复垦,置换用于城镇建设。第四,资金扶持,扎实推进。各级政府应从城镇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拆迁村和搬迁居民,保证农村居住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和挂钩。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和挂钩,就是通过置换和挂钩的方式,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结合,通过整理复垦,将农村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整理成耕地,并将整理复垦后取得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由市(区)统一调剂用于城镇及工业园区项目建设。通过农村建设用地置换和挂钩,一方面能够有效地整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布局,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另一方面,整理出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置换到城镇、工业集聚区,能够有效拓展用地空间。
四是逐步建立农村住宅退出机制,实行有偿使用。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市曾对农村住宅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村住宅乱搭滥建、少批多占的问题,还较好地改善了村容村貌,受到广大农民的好评。最近下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明确提出:“对农民拆除旧住房、交还宅基地的可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对超占宅基地的农户实行有偿使用,具体标准由县(市、区)政府制定”。目前,一户多宅和超标准占地问题,在我市农村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要有效解决此类问题,应建立农村住宅退出机制,实行有偿使用,利用经济手段逐步促使农户自愿交还多余住宅。具体方法可采取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宅少收或不收有偿使用费、对一户多宅和超标准占地的多收有偿使用费。具体标准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也可由村按村民公约的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