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老竹民族学校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采购问题自查自纠的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采购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堂的工作的要求,认真对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校立即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从健全采购机制、食材验收、资金管理、监管力度等四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采购机制
(一)、供货商选择
1、大宗物资粮油、调味品、食村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定点采购配送;
2、其他小额零星日常用品及小量糕点,经学校总务、分管后勤校长审批同意,由食堂采购员进行采购。
3、学校食堂大型设备由学校制定预算,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分散采购。
二、采购项目和数量
1、食品原料采购
①粮油、调料类、干杂货、低易耗品等物品的的采购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干杂货、调料类中用量较小且易储存类可适量放宽库存量),最低不得低于3天用量。
②肉类、蔬菜、鲜货类、水产类原料实行菜单每周一报,每日由供应商装货上门。
2、厨房日用易耗品采购按照所需经经学校总务、分管后勤校长审批同意后采购。
3、食堂大型设备的采购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小型低值餐饮设备采购由学校食堂负责人上报总务处,由总务人员按学校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4、食堂管理员、仓库保管员每天要记好采购台账和出入库台账,每周的采购清单必须由食堂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和厨师根据存货、就餐情况、储存条件等在每周四下班前列出,每周五下班前由食堂管理员网上下单。
二、货物验收
食堂管理员、仓库保管员、轮流的验菜教师和厨师、食堂经理要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严格验收:
1、货物送到后根据云称订单进行验收,上传验收图片,确定采购物品种类、数量、质量是否符合,食堂管理员、验菜教师在单上确认签字,即入即出的交给后厨,先入后出的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做好入库相关手续。
2、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数量不符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供货商或采购人员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
3、严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4、禁止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进入食堂。
5、索票索证,必须索取索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购进食品时必须向供应商索取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和销售票据,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凡购进食品时无票证的(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验收人员一律不予验收、食堂不得使用、财务不得报账。
三、资金管理
1、制定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操作。,
2、食堂财务建立了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做到了收付按时,做好每月月结。会计科目报表做的规范及时,同时开设了专户存折账户。
3、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分钱,管理食堂规范,合理安排繕食。做到菜谱价公示,每日支出公示,每月收支公示。
4、伙食费学生按学期预收多还少不补的原则。每月对学生请假情况进行登记核对清退。
5、在校就餐的教职工伙食按实结算与学生同质、同价。
6、严格支出管理,所有支出合规合法合理。所有支出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单笔二千元以上的必须经校长、校监会审核签字。
7、无挤占克扣学生伙食费情况,食堂亏盈基本平衡。
四、监管力度
进一步对学校食堂工作加大了监督力度,使学校食堂监督范围更全面,措施更有效。
1、建好智慧食堂、阳光厨房随时接受群众家长监督,学生家长能看到每天菜谱,通过阳光食堂随时能看到食堂情况。
2、建立陪餐制度,每天中餐教师实行全员陪餐、值班监督饭菜质量。每日由值班教师汇总上传。
3、通过繕管会、家委会、校监会对。家委会副主任兼繕管会主任分管食堂工作定时不定时参加食堂食材的验收工作。学校食堂每周五公示下周菜谱,定期实行开放,邀请家长品尝饭菜,检查质量。
学校严格遵循“营养厨房,放心食堂,文明餐桌,廉洁食堂”的指导方向,从学生营养、食品安全、文明新风、德育课堂等方面入手,改善硬件设施,加强文化建设,提高制作质量,努力打造开心、舒心、放心的学校食堂。“以父母之心,守护好学生就餐的每一个环节。我们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深挖校园食品安全、严防校园管理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执纪问责,筑牢校园安全底线,扎实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莲都区老竹民族学校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