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取得实效。然而,部分地区、部门及领导干部“官本位、权本位、我本位”的思想观念还未根除,自持“掌柜”,打折执行利好政策、克扣盘剥扶持资金、违诺不管企业困难,诸多企业“不敢怒、不敢言”,致使营商环境这棵“梧桐树”在企业“有气无声”中慢慢枯萎、耗竭,应予警惕。
一、该减不减,打折执行利好政策。有的部门执行减税降费等利好政策不力,对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收取税费范围的资金,依然“照收不误”,增加企业负担;有的地区、部门履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放管服”改革不重视,执行政策弄虚作假等。
二、应兑未兑,克扣盘剥奖补资金。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有的地区和部门推出奖补“暖企礼包”,通过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发放奖补资金等稳定市场、激发企业创造创新。但是,当企业按要求做好“该做的事”,却始终得不到该得的“奖补”。“暖心”变成“寒心”。
三、能拖就拖,违诺不管企业困难。有的地区和部门不履行合作义务,公然违背“契约”精神,对约定该交付的项目,迟迟不交付,对承诺该履行的责任,迟迟不履行,导致企业不能按计划投产生产,造成企业损失。
意见建议: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一是加大减政放权力度。二是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三是加强效能监察。
(二)精准政府定位,打造宽松和谐的市场环境。一是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二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构建市场监管体系。
(三)强化政府制度供给,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是建立公正执法体系,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主体,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坚决予以制止提高执去效能,减少层次,下移重心,裁量权行使必须规范。二是构建公正司法体系。三是健全权益保护制度。
(四)树立政府核心价值,创造开放包容社会的环境。一是打造安全公共环境,完善应急体系,做好应急预案。二是健全和诺纯治机制。三是完善优质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最务的供给效率,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最务水平。四是完都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