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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租赁合同

时间:2024-11-07 11:19:57
承包经营租赁合同通用9篇[本文共11005字]

承包经营租赁合同通用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经营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经营租赁合同1

甲方(承让方):

乙方(承包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租赁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柳五村范围内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 ;西至 ;北至 ;南至 , 共计 亩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的土地只能用于苗木、花卉种植及农林综合开发项目。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获得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租赁土地及农业资源。

3、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交付约定租赁的土地。由双方验收交接,并办理《土地验收交接单》。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合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7、协助乙方解决农业用电,用电设施及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享有本村村民用水浇地的同等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仅限于种植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准取土,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等,若乙方自行改变土地用途,则视为乙方违约,由甲方无偿收回土地,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款。

4、土地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土地对外转包,如需转包,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有关事项由甲方进行把关。

5、租赁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甲方收回土地对外租赁,若乙方确需继续租赁,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并应当在租赁期满6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7、租赁期间,乙方如需临时建筑,需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五、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1、租赁价款:每年每亩 元。按照省级高新区补偿价格为准,租赁价款随省级高新区土地补偿标准而调整。

2、支付方式: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度的租赁价款。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当年租赁款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地上附着物损失。乙方应按时交纳租赁费,如逾期按每天2.5%交纳滞纳金,逾期壹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到期后条款

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租赁期满,如甲方不再租赁,乙方应在2个月内将地上附着物清除,如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净,视为放弃,由甲方负责清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协议内容另行协商。

八、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因国家、上级各级政府征用该宗土地,双方应终止合同。地上附着物经评估并取得乙方同意后,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拆除办法按照第七条规定执行。若遇国家土地政策调整,甲乙双方都应共同遵循,按照调整后的国家土地政策执行合同。

2、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镇经管中心存档两份。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盖章):

乙方(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租赁合同2

出租方(商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备出租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商业规划的用途有范围进行承包经营或对外招商、招租、联营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商铺的基本情况

该商铺房屋位于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原中心市场旧址的金锣湾商业中心第______座______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对该商铺房产享有所有权,该商铺房屋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注:商铺建筑面积按房管局实测的实际使用面积为标准)

第二条:租赁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费

租赁期限共计五年,起租日为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20_年7月1日,即在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双方约定年租金承包费按合同价款的8%计算,租金承包费额为元/年(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条:租金承包费支付时间和支付办法

1、双方计算租金承包费的起租时间以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即20_年7月1日,(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起算,商场提前开业,则以实际提前开业的时间为起租时间。

2、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费的支付时间,为直接从甲方首次交纳商铺购房款中扣除,以后每期租金交付时间为上期计租时间往后顺延六个月的对应日七日内支付(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若无正当理由超过七日,则从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的当期租金的万分之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租金承包费应由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该笔收入需要纳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申报纳税。

第四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享有对该商铺拥有承包、转包、出租、转租、使用和收益的经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将该商铺用于自主经营;

2、将该商铺用于对外招商,交由商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营运,开发商作为担保;

3、利用该商铺与他人进行合作经营;

4、将该商铺对外出租,并可允许承租方转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经营方式;

上述转承包经营期、出租租赁期、合作经营期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租赁承包期限,否则超出该期限部分无效。

第五条: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履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让、赠与、抵押,但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确保该商铺的受让人、受赠人、 ……此处隐藏6716个字……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包经营租赁合同9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二、转包(租赁)期限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因土地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不再拥有该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 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甲方继续拥有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则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下轮承包期最后一年的 月日。

三、转包(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 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 一次性支付,即于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

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⑶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⑷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⑶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 证 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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