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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对我县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城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x家,住宅小区x个,单位代管住宅小区x个,由街道社区托管住宅小区x个,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x个,其中:高层小区x个,x栋高层楼,建立微型消防站和消控室x个,未建立微型消防站和消控室x个;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x个,未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x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当前工作要求,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全体工作人员深入20个高层住宅小区传达《通知》精神,对全面开展建筑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
(二)消防管理方面。督促各企业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实行逐级负责、专人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电工、楼管等重点人员能履职到位,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消控室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2人持证值班、交接班制度。对如意小镇等20个高层小区的消防通道、10栋高层楼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部分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的现象。部分小区存在安全出口堵塞、楼道堆放杂物的问题。目前,我局已进行了现场督促整改,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并要求企业告知业主立即清理。
(三)救援条件方面。对各建筑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建筑内外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保养、消防中控室设备运行、场所的规划和畅通,物业服务区域内、楼道内的堆积物,消防设施、灭火器的配备、消防栓的开启,对电动车充电设施充电安全、微型消防站和消控室的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和消控室10个,9个小区未建立微型消防站和消控室。目前,我局已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同时,组织50余人进行消防应急演练3次,督促各企业每月参加消防、安全、防雷等相关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教育。
(四)消防设施方面。对10个高层小区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火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部分小区的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部分小区未落实维护保养制度;部分小区未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目前,我局已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
(五)防火分隔方面。对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的严密封堵,管道井内堆放杂物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20余个小区楼栋管道井内存在堆放杂物。目前,我局已责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
(六)保温材料方面。建筑墙外未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外墙保温材料防护层未破损、未开裂。
(七)用火用电方面。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用电用气安全检查,采用排查、指导和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小区内设置了固定的安全用气宣传栏,印发安全用气宣传单x万余份。对20个高层小区的天然气低压管道、强弱线并线、管道漏气、防锈漆脱落,物业服务企业和燃气企业对服务区域内用气户的安全用气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部分小区物业服务区域内外线天然气管道防锈漆脱落、与其他线路并线严重,部分小区没有专门的电动车充电设施。
(八)人员意识方面。我局在部分广场电子显示屏等将违规用火用气用电行为,如何安全用电用气,发生事故后如何处置等进行广泛宣传,树立文明典范,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固定宣传公告栏。建立安全台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提高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理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和强化安全检查和监督措施,重点加大对主要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完好并能及时启用;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他通道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清理障碍物,保持通道畅通无阻;制订消防等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人身设施安全事故。二是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检查巡查频次,及时对区域内垃圾堆物等可燃物进行清理,严格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责任,杜绝起火伤人事故发生,提高人居安全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海报,广泛宣传高层建筑火灾危害、预防注意事项和安全逃生技能,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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