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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时间:2024-11-07 11:19:33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本文共5893字]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持续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秦岭山水乡村建设,根据《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乡村振兴和秦岭山水乡村建设“百村示范、万户行动”要求,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坚持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洛南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镇办条件、村域特点等,适

应不同区域群众生活习惯,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目标任务。

--规划引领,统筹推进。以镇办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强化协调谋划,合理安排建设时限,实现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协同推进、互促共赢。

--立足乡村,突出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突出农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不搞大拆大建、千村一面,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促进农村宜居宜业、农业高质高效和农民富裕富足。

--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活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镇办党委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动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农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持续推进,完善机制。立足乡村振兴和秦岭山水乡村建设“百村示范、万户行动”基础,强化衔接,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管用并重”原则,促进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形成,推动整治工作提档升级。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在90%以上,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45%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与“十三五”末期相比,全县干净整洁村覆盖率由90%提高到100%,重点达标村占比由60%提高到80%,示范样板村占比由10%提高到20%,在乡村振兴中的综合承载功能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 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立足洛南自然地理条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对2013年以来利用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问题厕所,在2022年底前整改到位;对其他问题厕所,结合后续改厕工作,逐步整改到位。对不具备条件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到2025年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3万座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

2. 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对有条件的区域推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

3. 突出改厕质量实效。严把产品质量关,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制定完善验收标准和办法,将群众使用效果和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坚持分区分类、递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明确监管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到2025年,洛河、黄龙河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

(二)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逐步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垃圾处理模式。普遍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制,禁止直接焚烧和露天堆放垃圾,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各类处理设施。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全面清理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村庄周围积存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彻底清理房前屋后的杂物堆和垃圾堆,消除垃圾山、垃圾围村现象,杜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加快以县域、镇办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扩大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90%的自然村域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基本完成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三)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 改善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围绕农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支持条件适宜镇办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2.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稳步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夯实镇办党委、政府责任,持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改革,有序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进村入户,进一步改善村庄交通条件。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突出稳定水源、城乡一体化、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等重点,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

3. 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治理,制定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有序推进村庄及庭院整治,突出乡土特点和地域特色,持续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不搞千村一面,严格规范村庄撤并。

(四)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强销售和使用环节农膜监管力度,严格源头管控。开展生态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传统地膜试点示范。以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健全回收网络,探索回收利用机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农膜回收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农膜回收利用水平。

2.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打造典型样板。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提高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产业化利用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断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运行长效化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3.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坚持生态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要求,大力调整畜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加大标准化规模示范场建设力度,全面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全力推进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创建标准化畜禽示范场。鼓励畜禽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发展,全面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五)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六清六治六无”(“六清”就是清洁村庄道路、河道、街巷、庭院、圈厕、田园这六个领域,“六治”就是治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棚圈乱搭、车辆乱停、柴草乱垛、粪土砂石乱堆这六种乱象,“六无”就是实现全域无垃圾、无污水、无塑料、无污染、无危房、无焚烧)要求,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12字方针,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彻底清除农村“五堆六乱”,整治残垣断壁,清理死角盲区,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结合“五美庭院”、“四美村庄”创建活动,组织动员群众,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打造净美宜居文明村庄。

2.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五有”机制,明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

(六)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1.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鼓励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积极引导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使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

2.提高文明健康意识。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农民教育和农村学校教育内容,培训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环境卫生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主要力量。推进健康村庄建设,完善村庄公共卫生设施,深入开展卫生镇、卫生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3.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立足实际,制定完善村庄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社区噪声控制等文明公约;深入开展“五美庭院、四美村居”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将“门前三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意识。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创新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用地,积极利用荒山、荒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

2.加快制度规章和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管理、村庄清洁及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一系列制度。着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突出群众意愿征询、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续管护、第三方评估等重点环节,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整治行为。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增强政府部门、企业和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等依据标准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3.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按计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将镇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及资金投入情况纳入全县年度工作考核。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镇办负总责、各村社区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一体推进。各村居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一线指挥,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有序推进。

(二)分类精准实施。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优化村庄布局、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三)全面系统推进。调整优化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各专项推进办公室力量。突出质量实效、群众满意导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村(居)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活动,示范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在工作推进中,避免大包大揽和“一刀切”现象,充分考虑财力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任务。

(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要求,积极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百姓身边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镇实施乡

村振兴战略和镇办党政领导千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提请县考核办纳入部门、镇办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列入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强化问题整改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对各村居社区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相挂钩。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镇办予以适当奖励,表彰奖励一批先进镇办、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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